武汉海事法院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3-14 08:41:33

 为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改革,贯彻落实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试点方案》,3月9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带队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及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进行座谈,就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及律师诉调对接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吕小武院长指出,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引入仲裁诉前调解机制,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要着力于法律共同体的构建,为法官、仲裁员和律师创造一个阳光透明的交流讨论平台,形成合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吕小武院长要求,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要大力发挥我院在多元纠纷化解中的引导功能,充分体现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形成诉讼、仲裁、律师调解“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要建立海事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职能,确保律师调解的法律效力。要支持鼓励仲裁业发展,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二是要完善探索开展仲裁机构、律师调解的程序,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质效。三是要搭建必要的平台,为仲裁机构、律师参与调解提供包括办公场所、技术保障在内的必备条件。四是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要求我院立案庭在六月份之前完成平台搭建、程序设计,九月份进入实质性运转,第四季度进行全面推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杨爽、刘乐阳,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曹亦农,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天舒,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以及立案庭、研究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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