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江大保护贡献司法力量
——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暨世界环境日专题视察活动

  发布时间: 2020-06-04 1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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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上午,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武汉海事法院参与承办的“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暨世界环境日专题视察活动”在汉成功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活动。全国和湖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及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武汉中院及江汉区法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省法院副院长周佳念主持活动并介绍了全省法院为长江禁渔提供司法保障的基本情况,包括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水生态违法犯罪活动,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提出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保驾护航。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邀请与会嘉宾观看武汉海事法院宣传片并讲话,吕小武院长着重介绍了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他指出,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各方面优势明显,审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长江水污染和公益诉讼案件。吕小武院长强调,在“长江大保护”的新时代背景下,有必要设立统一的司法审判机构——长江生态法院。

我院熊靖法官与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的黄菊兰法官分别针对中华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犯罪案件做了介绍。与会代表委员充分肯定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成效。

随后,与会嘉宾移步长江武汉汉阳段晴川码头,参加“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共放流各种成鱼60.13千克,放流各种幼鱼共计93213尾。

今年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此次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旨在为长江流域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促进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加强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我院将继续发挥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实务优势,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构筑最严密的法治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畅通接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打赢这场蓝天绿水净土保卫战,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长江的良好氛围,让美丽中国建设更加深入人心。



活动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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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为:吕小武、秦慕萍、周洪宇、游劝荣、周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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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周佳念副院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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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吕小武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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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熊靖法官汇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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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代表、委员和嘉宾(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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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代表、委员和嘉宾(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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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晴川码头“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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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晴川码头“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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