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5年度武汉海事法院派出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武汉海事法院
3.预算金额:13万元
4.工期:本项目建设周期20日历日以内完成产品到货交付、实施、测试、培训以及验收等工作。
5.实施地点: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派出法庭、宜昌派出法庭以及芜湖派出法庭。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含配件、系统升级等)。
7.售后要求:系统(产品)出现故障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2小时到达现场。采购人有特别要求的(如重大活动保障、演示、评比等情况),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驻场保障等。
8.采购方式:线下议价。
9.资质要求:无。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
10.实施内容: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
主要内容包括
(1)增设监控及硬盘录像机:重庆法庭卷宗扫描室2台,芜湖卷宗扫描室2台,宜昌法庭门岗1个;
(2)增设并调整视频会议显示器:宜昌、重庆法庭会议室各配置2台;
(3)配套实施:设备安装及调试。
11.费用说明:本项目所涉及到的采购、实施、协调、配合、设备保存、辅材配件、培训、差旅、税费、软件升级等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总价中。
12.适配及对接:本项目原有平台及参数均在附件清单中表明,必须满足适配原平台,适配等费用均已包含在项目总价中。
13.人员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匹配适合本项目实施、培训、运维保障的人员以及人员所具有的资质、技能、经验。
武汉海事法院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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