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海事审判座谈会在武汉召开

  发布时间: 2021-03-11 15: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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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下午,湖北海事审判座谈会在武汉海事法院召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邢勇、副庭长鲁杨、副庭长邬文俊、员额法官胡芳、法官助理程建晓一行五人到武汉海事法院就2020年二审发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全体在家院领导、员额法官参加了座谈会。微信图片_20210311135246.jpg

    吕小武院长在致辞中首先对民四庭长期以来对我院各项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吕小武院长指出,提高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打造一流海事法治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希望民四庭能够继续加强对我院海事审判工作的指导,逐步完善两级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并就长期困扰海事司法实践的问题深入研究、统一认识,努力将海事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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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勇庭长指出,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经验,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统一海事裁判尺度是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所在,是我们两级法院共同的目标。要将两级法院定期沟通制度化,建议组建湖北海事审判业务微信群,形成两级法院良好互动氛围,共同提高湖北海事审判水平。

    邬文俊副庭长代表民四庭通报了2020年二审案件的审理情况,重点对二审发改案件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裁判思路从程序、事实及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详细进行了分析。鲁杨副庭长就审判实践中如何处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说明。胡芳法官针对提高案件调解率、落实合议制度及增强程序意识提出了建议。

    与会法官还就海事调查结论是否可诉、沿海内河运输诉讼时效、沿海内河运输合同当事人识别、船员劳务合同管辖权、第三人撤销之诉、内河船舶是否适用优先权制度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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