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兑现对胜诉当事人的“法律承诺”,维护司法权威,我院于2023年1月至3月开展了执行“四季攻势”之“春季攻坚”专项行动。近三个月来,专项行动各小组干警振奋精神,卯足干劲,强势出击,奋战在大江上下,取得丰硕成果。
一、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如“春笋怒发”
自“春季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院执行局锚定一批有财产拒不履行案件,精准施策,定点解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动中累计扣押船舶30艘,查封房产3处,扣押车辆2辆,涉及案件标的达1.43亿元。对经催告仍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果断启动财产处置程序,现已拍卖船舶21艘、房产两处,累计成交价达9329.28万元。为尽快将专项行动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手里的“真金白银”,执行局与院财务部门协同配合,合力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程序流转时长,累计发放执行款81笔,共计8533.96万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春季攻坚”行动圆满收官。行动中,我院执行队伍素质得到扎实锻炼提高,工作质效也得到长足进步,执行综合质效在全省中院辖区排名第6位,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名第9位,同比去年有大幅提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时长、终本率等七项重点质效指标在全省中院序列排名前列。
二、善意文明,困难企业感“春风拂面”
强制执行显权威,善意文明要先行。为贯彻落实省委王蒙徽书记和省法院游劝荣院长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讲话精神,在“春季攻坚”专项行动全过程中,我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和“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的理念,坚持以控制当事人诉讼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把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刚性嵌入执行案件全过程,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强制措施,大力推进执行和解。在专项行动中,成功促成10件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涉案标的达1.52亿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在执行某银行与某航运公司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时,执行局在立案伊始就依法组成合议庭,专门就案件经济影响进行评估。经实地调研,合议庭了解到被执行人系当地明星企业,多年被评为省级航运业示范基地。受航运业周期性振荡影响,企业近期出现资金链问题,多笔银行贷款逾期,但其所属船舶均能正常营运,仍具备一定“造血能力”,贸然扣押、拍卖船舶,可能使企业走入绝境。鉴于被执行人积极履约的态度,以及仍相对较强的履约能力,我院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被执行人所属船舶采取“活扣”措施,允许其继续营运,所得收益优先按期偿还贷款,达成银企双赢的良好局面。
三、严惩不贷,拒执人员受“春雷万钧”
善意文明执行不等于“软”执行。在专项行动中,我院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暴力抗法等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在执行一起涉金融案件过程中,案外人陈某某等人公然抢夺法院扣押在福建省福鼎水域的船舶。获悉案情后,贾石松院长、李革胜副院长先后作出要求,一是立即找回被抢夺船舶,确保申请执行人利益不受损害;二是迅速报案,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追抓犯罪嫌疑人。在确定被抢船舶位置在广东汕头海域后,我院执行干警奔袭数千公里,在海警机构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寻回被抢夺船舶,相关犯罪嫌疑人亦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期将移送有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起公诉、审理,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威慑力,继续保持对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出现一起,打击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打出执行声威,为即将开展的执行“四季攻势”之“夏季风暴”行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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