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颂银同志赴武汉海事法院派出法庭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17-09-06 17: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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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至9月2日,派驻省法院纪检组组长、省法院党组成员李颂银同志一行赴武汉海事法院派出南通、常熟、南京法庭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派出法庭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

李颂银同志对三个派出法庭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审判工作做得好。1至8月,南通法庭收案618件,结案371件;常熟法庭收案405件,结案219件;南京法庭收案573件,结案310件。三个法庭都只有两名入额法官,半年人均结案均在百件以上。二是审判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南通法庭2017年被推荐为“红旗党支部”;南京法庭狠抓“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三是干警克服个人困难,精神风貌好。派出法庭工作的干警们远离家庭,需要克服家庭面临的种种困难,但是依然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工作激情,这说明我们的队伍奉献精神好,综合素质高。特别是有的法官一天连续开了三个庭;有的上午还在输液,下午依然带病坚持工作。

李颂银同志强调,派出法庭的法官特别是法庭负责人,虽然工作任务重,面临的困难多,但是一定要绷好纪律这根弦,如果廉政上出了问题,工作再苦再累也是白干了,最终是流汗又流泪。法庭负责人作为驻省法院纪检组监管对象,我们这次调研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来到法庭驻地对法庭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海事审判从管辖的角度看,是跨区域审判;从当事人和争议标的看,有大量案件是涉外案件。我们法官的素质和案件审判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中国司法的国际形象。因此,法官在深研业务的同时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通过做好本职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二是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格廉洁自律。派出法庭存在较高的廉政风险,虽然过去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醒。法庭远离机关,相对自由度较大,又处在长江下游经济高度发达的港口城市,市场观念更活跃,面临的诱惑更多;海事海商案件争议的标的很大,利益关系复杂,容易受到拉拢“围猎”;相关补贴和福利未到位,可能造成心理失衡,这些因素都可能诱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法庭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法庭负责人就是法庭的“管家”,既要办理案件,又要负责庭里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要时刻坚守纪律的底线,在严格约束自己的同时,抓好审判,带好队伍。同时,院机关要合理配置审判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形成轮值制度,减轻工作压力,确保法官们身心健康。

法庭干警在座谈会上畅谈了工作中面临的压力和困惑,纷纷表示要把李颂银同志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去,严守廉洁纪律和各项办案纪律既是对当事人负责,更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通过高质量的案件审判维护和展现湖北法官在异地的良好形象。

调研中,李颂银同志分别到法庭干警的食堂、宿舍、办公室和审判庭进行了参观。驻省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熊长俊、武汉海事法院纪检组组长徐文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江顺全程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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