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海事法院李岩法官收到来自两企业送来的感谢信及锦旗,对我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起行政案件表示感谢。
该案系我院审理的一起涉营商环境的通海水域行政许可行为纠纷案。两原告对被告某港航管理处通海水域行政许可行为纠纷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独家给某水务公司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法,阻碍了公平竞争,损害了营商环境,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确认该行为违法并撤销该许可证。李岩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及时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开展诉讼活动。
经审理查明,在某水务公司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材料中,四艘船舶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所有人、经营人均不是该公司,其中一条船舶的所有权人系该案的一名原告,且该水务公司并未与该原告就涉案船舶经营权等权益达成协议,而某航管处却向该水务公司颁发许可证。涉案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可以经营的船舶是必要条件,而该航管处在审材料时,未审查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是否与该水务公司存在合作协议,该公司能否正常经营,故该航管处颁发许可证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判决,撤销涉案港口经营许可证。判决送达后,各方均表示服判息诉。
该案的公正高效审理,体现了我院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锦旗和感谢信既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更是对干警的鞭策与激励,我院将以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能力与水平,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供稿:环资庭
摄影:罗美馨
核稿:杨静文
张雅思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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