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 大力推动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胡洁明   发布时间: 2024-03-12 17:30:15


2024年3月7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和院党组专题学习传达的会议精神,武汉海事法院组织召开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海事审判庭及执行庭负责人、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传达了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及本院党组专题学习传达的相关会议精神,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同志、执行庭庭长刘东、海事审判庭庭长周达围绕如何做好下阶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了踊跃发言。侯振坤指出,2024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紧扣“落实”二字,一方面要继续深化与兄弟单位签订的共建协议的常态化协作落实落细落地,探索建立联络员机制,畅通信息互通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调研力度,努力挖掘流域综合治理、“双碳”发展等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结合点,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工作。

李革胜强调,武汉海事法院因江而生,作为长江流域专门法院,在长江大保护上积极担当作为,是职责所系、责无旁贷,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细化落实2024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一是更高的站位。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到环资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司法责任。二是更新的思维。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法院的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发展大局,以环资审判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系统思维、守正创新,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维、方式方法和机制建设。三是更实的举措。将2024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目标任务细化为二十项具体举措,进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进,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效果等,严格落实跟踪销号式管理机制,通过大力推进审判工作,持续提升环资审判质效;通过大力落实“四个一批”要求,加强环资审判海事特色;通过大力做实司法联动,加强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成效;通过大力营造创优氛围,强化环境司法外溢效应。四是更好的成效。要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司法为民,打造环资审判“长江海事品牌”,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助力我省先行区建设;要及时展示环资审判成果,推送长江生态环境法治“好声音”,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司法最强音;要以坚定的信心、积极的精神面貌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奔赴充满光荣和梦想的武汉海事法院环资审判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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