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为充分发挥海事司法和海事行政职能,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与长江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左中君签署《关于进一步落实〈长江海事局和武汉海事法院关于共同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有关业务工作的意见》,双方还开展了热烈友好的交流座谈。
《意见》对包括聘请长江海事局海事调查官为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调处海事纠纷、加强司法执法信息共享、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建立远程线上办公平台提升司法执行效率、共建海事多元解纷中心和船员权益保护中心等各方面业务工作予以具体细致、可操作性的规定。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左中君副局长对武汉海事法院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一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前期,《合作备忘录》为我们今后工作提供了一个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今天双方进行了细化明确。二要认真抓好《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将强化责任分工,把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三要持续做好《意见》执行的沟通交流。建议双方年终进行一次评估,查漏补缺,及时提高改进,不断扩大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积累实践经验,推动双方协作合作更有质量、更有实效。
李革胜副院长表示,受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委托,代表武汉海事法院对长江海事局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就下一步落实好签署的《意见》,他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助力长江黄金水道蓬勃发展。二是进一步扎实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长江海事局特邀调解员的作用,把海事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推动诉源治理、公益诉讼、执行质效等各方面业务工作,把《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实在地做出来。三是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日常交流协作,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形成强大司法执法合力,共同为优化长江经济带法治化营商环境和航运事业兴旺发达保驾护航。
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庭、立案庭、执行庭、环资庭和长江海事局办公室、法规处、船舶处、危防处和安全处有关人员参加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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