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采砂分子乱采滥挖,严重威胁河道堤防安全和防汛安全。经过检察机关对非法采砂违法犯罪的严厉打击和治理,如今,放眼望去,江面上的非法采砂乱象明显好转,长江的生态环境大幅改善。”近日,谈到检察工作,家住长江边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梅县柳林乡老铺村党支部书记陈燎原竖起了大拇指。
据介绍,长江流经湖北1061公里,砂石资源丰富。近年来,砂石价格逐年攀升,非法偷采者在暴利驱使下,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黑恶势力参与其中,严重危害长江堤防和流域生态安全,恶化水上治安形势。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采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5件711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8件560人,恶势力及恶势力集团犯罪17件151人。
湖北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对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涉非法采砂案件进行了梳理,对反映的深层治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比如,有的案件中,河道采砂经营权和许可证管理中存在‘一发了之’的问题,后续监督管理跟进不够,导致超经营期限采砂、超许可范围采砂、超许可总量采砂等大量出现。”
“我们还发现一个突出的犯罪特点,那就是非法采砂主要使用‘三无’船舶,必须将之依法取缔查禁,切断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湖北省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检察官陈启兵告诉记者。
“建议湖北省水利厅针对‘三无’船舶成为非法采砂违法犯罪频发重要因素的突出问题,加强与交通海事部门在‘三无’船舶整治方面的协作配合,有效制止和大幅降低非法采砂违法犯罪。”2020年12月7日,湖北省检察院针对近3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管理漏洞,分别向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发出共3份检察建议。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共向水利、交通等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7份,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送达对象涵盖了水利水务、交通、海事等多个部门,涉及的内容包括:建立公开监督机制,挂牌拍卖采砂河段;加大监管、巡查力度,严格执行采砂许可证制度;完善水利部门与司法机关违法线索移交机制等。
除了制发检察建议外,湖北省检察院还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非法采砂犯罪案件法律适用标准。2019年9月,湖北省检察院联合该省高级法院制定发布《关于确定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2020年7月,联合该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长江航运公安局制定发布《关于办理长江干支流(湖北段)非法采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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