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成功现场调解一件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 2021-11-16 16:17:46

11月11日,为推进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根据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的指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带领环资审判团队就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前往咸宁市进行实地勘验、现场协调,在地方党委、政府、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方当事人充分尊重案件事实,最终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原告福建省某环境友好中心与被告湖北某麻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某麻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我院立案受理后,由于原告举证能力有限、被告环保投入巨大,各方分歧很大,案件审理进展困难。裴缜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合议庭认真探讨案情,深入现场调研,分析认为本案纠纷调解解决最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最终经过长时间与各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协调,深入剖析案件争议焦点,细致讲解当前生态保护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各方态度逐渐缓和,均表示同意法院主持调解。

11月11日下午,环资审判团队前往被告公司,细致了解被告环保投入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认真查看企业废水实时监控数据、废水排放管网与城市污水管网连接情况。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现场对被告公司在环保建设方面的重视和效果表示认可。人民陪审员根据自身知识特点现场提问,对被告公司负责人的现场答复表示满意。最终,各方签订和解协议。

被告集团公司始建于1978年,现有职工3000多人,产品主要出口国外,由于新冠疫情和国际环境的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社会民生责任重大。在被告公司环境影响已经消除,且在线监控数据优于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合议庭没有机械办案、一判了之,而是主动回应企业关切,深入了解企业急盼和民生实际,实地勘验,充分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最终促成和解,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共赢,诠释了法院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优良品质。


供稿:环资庭

编辑:张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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