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湖北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结果揭晓,武汉海事法院参评两件裁判文书和两个案件庭审悉数获奖。
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深耕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健全精品案件培育与办理机制,全力打造"三区一高地",秉持"人人办精品,件件是精品"理念,以高质量司法成果彰显专业能力和使命担当。
为展示海事审判精品化、品牌化建设成效,武汉海事法院官方公众号特推出专题系列宣传,致敬获奖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期望每一位干警继续精益求精,再创佳绩。

审判长马帅,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一级法官,澳门大学国际商法法学硕士。长期从事海事海商审判工作,2026年主持庭审获评“全省法院民事类优秀庭审”,带队参加湖北省法院首届法官大比武,荣获“最佳人气奖”、“团体三等奖”及“优秀庭审奖”三项集体荣誉,个人获评“优秀汇报人”。
庭审的力量:在个案中塑规则 在裁判中引方向
2026年1月16日,武汉海事法院四号审判庭内,法槌敲响,一场涉及四艘船舶、五方当事人、三重碰撞节点的(2025)鄂72民初1388号连环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正式开庭。洪水过境、通航管制、拖锚避险、连环碰撞,多重风险在同一时空中交织,将内河航运安全治理的深层命题摆上了庭审的聚光灯下。
面对案情复杂、争议激烈、规则供给不足的多重困境,合议庭以一场紧密有力的庭审作出了回应:从庭前会议精准固定争点,到庭审中对证据的条分缕析;从碰撞时序的科学重建,到责任比例的精确量化——环环相扣、层层深入。这既是一场高难度的专业审判,更是一堂面向社会的法治公开课,在事实查明、规则塑造、社会引导三个维度上,展现了庭审的独特力量。

一、事实查明的力量:在法庭上还原真相
事实认定是裁判的基石。本案中,行政调查缺位,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呈碎片化状态,单靠任何一方都难以完整还原事故全貌。面对这一困境,合议庭并未以“证据不足”简单下判,而是将法庭变为事实查明的“主战场”:综合运用水文气象、船舶驾驶、船舶建造等多元证据,将散落各方的“证据碎片”逐一拼合。最终,法庭依据优势证据,依法适用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完成了对碰撞时序、因果关系及过失行为的严谨重建。这场庭审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司法不推诿、不依赖、不缺位。事实在法庭上查明,裁判在法庭上形成,正义在法庭上实现——“以庭审为中心”的改革理念,在此得到了最直观的呈现。
二、规则塑造的力量:在法律空白处确立标杆
面对法律空白,司法不能沉默。内河船舶碰撞缺乏专门法律调整,大量规则需要在个案审理中生成。本案庭审中,合议庭系统回应了连环碰撞案件的核心疑难:连环碰撞如何定责?确立了“时间连续性+因果贯通性”的双重识别标准;过失程度如何量化?探索了“定性区分主次+定量精确比例”的双阶审查模式;船舶损失如何认定?建立了修理费“三阶审查法”和船期损失“合理期间+净收益”的认定框架。这些规则,不是在书斋里推演出来的,而是在庭审中“长”出来的——每一次质证、每一次追问,都是规则生成不可或缺的“催化剂”。
三、社会引导的力量:在法庭之上厘清边界
庭审的公开性,使其天然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法治教育课堂。这场庭审告诉航运市场主体:规则是看得见的,规范的庭审程序本身就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最有力的注解。这场庭审告诫从业者:行为是有边界的,洪水不能成为免责挡箭牌,紧急避险不能无限扩张。这场庭审也激励每一位参与者:善行是有回报的,将自救行为纳入减损情节考量,传递了“积极作为才能获得法律正面评价”的清晰导向。
庭审结束,法槌落下,但公平正义的传播才刚刚开始。庭审的力量,不止于法庭之内,更在于每一次公正裁判对社会行为的深远塑造。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这场庭审以规则的确定性应对航运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司法的公信力守护百舸争流的秩序与安宁——这是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铿锵答卷,更是公平正义最有力的时代注脚。
这,就是庭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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