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打造“清廉细胞”工程推进“清廉法院”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5-27 16:55:52

   5月24日,我院召开“清廉法院”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提出,以开展“清廉细胞”工程为载体,推进我院“清廉法院”创建工作,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我院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廉洁司法文化更加浓厚,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公正司法意识明显增强,司法为民作风明显好转,违法违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建新宣读了我院开展武汉海事法院“清廉法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我院的“清廉法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三十九条工作举措、四个阶段实施步骤、四点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详细具体,切实可行。

   吕小武院长指出,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会游劝荣院长在全省法院系统“清廉法院”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充分认识创建“清廉法院”是社会主义司法、人民司法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迫切愿望和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湖北法院的延伸和常态化,也是我院积极响应 “清廉湖北”建设的实际行动。我院要深刻认识创建“清廉法院”的重要意义,自觉从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来把握,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清廉法院”创建作为我院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新平台、新载体,在提升活动质量上下功夫、抓落实,努力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文化清朗”的良好生态,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吕小武院长强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干警、庭室是法院的“细胞”,“清廉法院”创建离不开“清廉庭室”“清廉干警”的努力,要以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契机,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家属助廉”“红旗党支部”创建、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活动,打造“清廉细胞”工程,推进我院“清廉法院”创建工作。

   吕小武院长对“清廉法院”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清正廉洁讲政治。突出人民法院政治机关的属性,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二是提高审判质效。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完善绩效考核、法官联席会议、审判监督制约等相关制度;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清廉庭室”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各部门负责人对审判、执行工作和“清廉法院”创建工作进行汇报。干警要加强自身约束,做到清正廉洁司法为民,在工作中发现不公不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以维护司法公正,法律权威。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莉,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侯振坤,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申骞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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