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登载我院熊文波法官先进事迹

作者:王博   发布时间: 2016-11-16 09:00:49

熊文波调解照片.JPG

本院讯(通讯员王博)2016年11月14日,《法制日报》刊载《法官熊文波情定海事审判》(副标题:让每个当事人感受到正义所受理案件无一投诉上访),专文介绍了我院熊文波法官的先进事迹,展现了我院海事法官的精神风貌和优良作风。

人物档案
  熊文波,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专业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执行庭、南通法庭、重庆法庭等部门工作,现任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审判员。因办案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嘉奖,被评为办案能手,多次荣立三等功。

  
□ 本报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我习惯提前两个月做计划,安排集中开庭或是出差调查,这两周基本每天都在开庭,案情复杂的话,可能一开庭就是一整天。”
  《法制日报》记者在武汉海事法院见到熊文波时,他正在为即将开庭的一起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案件做准备。
  34岁的熊文波自嘲长了一张学生脸——“显得不够稳重”。
  几分钟后,身披法袍坐上审判席的熊文波瞬间判若两人,字字铿锵。
  作为武汉海事法院的青年业务骨干,熊文波先后办理案件数百件,每年办案数、调解结案率均位居前列,所受理案件无一投诉上访。

方法适当结果自然服众
  “以前我们讨要赔偿的案子就是您办的,没想到这次又得麻烦您!”
  前不久,审理一起船员人身伤亡赔偿案件时,熊文波碰到了“熟人”张军(化名)的家属。
  2011年年初,包括张军在内的近70名船员与其所属的某船舶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时任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助理审判员的熊文波是该案的负责人。
  由于沿海地区发展比较快,上海、江苏等地的船员工资远高于重庆等地,不少有经验的船员直接跑到外地打工,由于联系不上人,船舶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
  船员们没有拿到工资,还被公司解雇,情绪异常激动,甚至制作了横幅准备进京信访。
  这批案子的诉讼请求大多有十几项,由于举证情况不同,对同一类型案件事实认定可能不同,当时新劳动保障法出台不久,很多问题在法律上存在争议。熊文波直言,若是挨个判决,很可能由于判决结果不同难以服众。
  由于每名船员工作时间、地点不一,存在是否缴纳社保、解雇程序是否合法等诸多问题,为查清此案,熊文波和同事数次前往海事局、社保局等单位调查。
  经反复讨论,熊文波和同事们决定“抓典型”:前期挑一批诉讼请求比较全的典型案件审理,再给相对理性、在船员中比较有权威的当事人做工作,平复船员们的情绪。
  为了让大家放心,前期审理过程中,熊文波等人特别邀请了没有安排开庭案件的船员及其家属到庭旁听。
  一个个见当事人,各个突破,再给船舶公司做工作……几经周折,船员们全部和船舶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领到调解款项。
  领到调解款时,张军连声感谢熊文波:“以前老打电话打扰你,话有些不好听,实在不好意思,谢谢你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
  时隔5年,熊文波打开电脑里保存的张军等人的案件材料,一张张精心制作的表格里,列有每个当事人的姓名、职务、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及诉求情况。
  熊文波说:“矛盾纠纷不是简单开庭判决就能解决的,还得根据实际情况,学会认识人心、人性,找准背后的隐情,选择适当的方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让外方感受到公平正义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海事法院主要受理辖区内中国法人、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外国或地区法人等之间的海事、商事纠纷。此类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面广,涉外因素较多。
  几年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际海运公司)与泛航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航国际公司)签订集装箱买卖合同:约定中国国际海运公司按每个1.05万美元为泛航国际公司制造3000只集装箱。
  合同签订后,中国国际海运公司将集装箱制造完毕,泛航国际公司却未能依约付款。
  几经协商无果,中国国际海运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或扣押泛航国际公司2000万美元财产。
  熊文波说:“依法作出裁定后,我们第一时间在江苏南通、山东青岛等地对涉案公司罐箱、冷藏箱、集装箱等采取了保全措施,使得中方公司在香港仲裁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
  在熊文波看来,法院工作人员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是法院,更代表国家司法形象,在审理涉外案件或是依法查封涉外船舶的涉案财产过程中,依法维护我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让外方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是题中之意。
  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潘绍龙说,如今,审判庭里很多复杂的涉外案件都是熊文波负责,不管是审理海事案件还是过去的海商案件,从未出现过外方当事人因法律适用问题不理解或是二审改判的案件。

法官一言一行都须依法
  “你们和原告一块儿来一块儿住,肯定是一伙!”在江苏省南通市响水县一间茶楼,听闻熊文波是从原告当事人处拿到的自家地址,孙某一下就火了。
  此前,孙某租用了重庆船主王某的货船,双方约定了租期及租金。合约到期后,孙某既不愿意继续支付租金,也不愿意归还货船。无奈之下,王某向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申请了海事强制令。
  接手案件后,熊文波和现任武汉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龚文静从重庆赶至南通,在武汉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借用了一辆法院公务车,到孙某家中做工作。不料对方认为两名法官与原告当事人串通,招来一屋子人将二人团团围住。熊、龚二人不得不多次解释自己的来意,并带孙某来到楼下查看公务车。
  原来,孙某租用货船后,在船上安装了很多新设备,眼看合约到期,若将船归还太亏本,续租生意又不好,就开始耍横。
  几天后,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现场交接了船舶。
  协议一签,双方气氛缓和,孙某的一席话却让熊文波等人后背发凉。孙某直言,为了证明法官没有同王某串通,他们第二天就动用当地人脉打听到两位法官的住址。
  熊文波说:“原告曾要给我们订宾馆,我们没有接受,如果真的和他住在一个地方或是同行,即便没有关系也有口说不清了。”
  经此一事,熊文波更加明白,法官的一言一行都被当事人看在眼里,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同时,也应尽最大努力避免让当事人产生误会,得到当事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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