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2月9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暨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游劝荣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按照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的工作要求,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十,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带领宜昌法庭干警亲赴湖南常德津市市、长沙市,成功调解一起重大事故案件。
案情回顾
涉案事故发生在长江观音洲水域,船舶倾覆沉没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其中死亡人员为一家祖孙三代,包括父母、儿子、儿媳、孩子,遇难者家中还有76岁的奶奶和4岁的遗孤需要照顾抚养。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应急厅、常德市、岳阳市、海事局均派领导赶赴现场处置协调事故,在进行必要救援后,由于事故损失较大,法律争议较多,对涉案船舶保险纠纷未能及时协调解决。死者近亲属刘文霞等向我院提起船舶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约350万元。
调解经过
涉案事故惨烈,死者亲属情绪激动,社会关注度较高。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担任审判长,带领宜昌法庭干警立即制定预案,就如何开庭审理、调解方式、裁判思路、舆论处置、风险应对等各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力争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落到实处。
经过多方沟通,耐心细致释法明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心支公司的上级湖南分公司相关领导顾全大局,从保障民生,扶持弱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愿意给予原告一定赔偿,但距双方当事人预期还有一些差距。
为最大程度向当事人提供便利,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不打烊”,合议庭制定工作方案,并赴原告住所地湖南省津市市法院就地调解。与此同时,在得知原告76岁的奶奶还处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于年前摔伤至今未痊愈时,干警们立即赴原告家中,并与原告交心谈心,充分了解原告方诉求,耐心细致梳理争议焦点及调处依据。在干警们不懈努力下,通过法、理、情兼顾的调解方式,当场电话联系被告方相关负责人口头同意,达成初步协议。在此基础上,合议庭连夜赶到被告方所在地湖南长沙,2月11日上午到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做工作后,被告方积极表态全力支持法院工作,为社会和谐尽力做贡献,最终达成签订调解协议。
本案成功调解结案,是武汉海事法院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实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为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创造平安环境。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基层、直面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在履职担当中感悟人民情怀、践行人民至上。
供稿:宜昌法庭
供图:宜昌法庭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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