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法专题】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促进专业化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3-01 17:11:39

微信图片_20210301105717.jpg

蔡学恩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


当前,以《长江保护法》为核心构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已然成为国家长江保护战略的重大部署,而实现长江保护的总体目标离不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篇以长江保护整体目标为导向开篇布局,重申了长江司法保护的基本理念,展现了长江司法保护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有利于人民法院在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准确理解与适用《长江保护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创新了长江保护司法审判制度,体现了长江流域环境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基本满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的需要。《意见》对长江流域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了科学分类,并结合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指出审理方向和裁判要点。《意见》提出要重视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重要作用,同时还强调要深化长江司法保护公众参与,拓宽公众参与长江司法保护的途径,从而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


在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促进专业化发展;二是统筹推进长江司法保护审判制度的衔接配套机制,如进一步加强各地区环境资源鉴定机构的设立、监管和评价,构建科学、公平、中立的环境资源鉴定评估制度;三是建立长江流域环境司法一体化保护协同机制,促使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实现联动交流常态化。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