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法庭变更保全标的物助力物流企业抗疫渡关

  发布时间: 2020-04-07 11:30:39

3月30日上午,荆门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和委托诉讼代理人谬某火急火燎地来到宜昌法庭,向法庭干警表示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因宜昌法庭一审审理的一起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被原告冻结,目前该案处于二审阶段。该公司系荆门市重要的物流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担负着重要的物质供应保障功能,但企业基本账户被冻,使得公司的对外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妨碍了公司抗疫工作的开展,也影响公司申请政策性抗疫补贴资金。该案件承办人王振华由于武汉交通管制在院本部上班,得知此情形后,迅速向领导汇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导该物流企业负责人提供不动产、现金担保变更保全标的物。

3月31日上午,该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再次来到宜昌法庭,向法庭提交了变更保全申请书、担保承诺书、担保人身份证明、担保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并向法庭账户汇入20万担保金。当日下午,承办法官王振华制作变更保全裁定书并申请签章。4月1日上午,法官助理余辉通过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提交解除冻结申请,将该物流公司的银行账户顺利解冻。

全民抗疫,司法护航。宜昌法庭始终把“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作为首要责任,将以更有力的担当、更务实的举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贡献力量!

(宜昌法庭余辉)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