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关于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17 14:46:21


按照湖北省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为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现就有序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420日起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场所,接待当事人办理诉讼业务,接待群众来访。

二、因疫情暂缓开庭或者其他诉讼活动的,逐步有序恢复。

三、来院办理诉讼业务的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绿码;系境外入境人员来院的,还应按照规定出示入境后隔离期满解除隔离证明文件,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

四、建议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湖北诉讼服务网(http://susong.hbfy.gov.cn/),发送电子邮件(公共邮箱:E720000@189.cn),拨打诉讼服务电话(027-68857501或者12368司法服务热线),邮寄材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等方式办理诉讼业务。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OO年四月十七日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