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海事法院顺利办结今年首起强制放货案件,依法责令被请求人交付托运人托运的货物,整个过程高效平稳有序,赢得当事人好评。
12月18日,安徽某航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急匆匆来到武汉海事法院,告知其托运的货物被承运人扣留、拒绝卸载,请求法院立案处理。因货物保质期短,双方已协商月余未果,如还不及时卸货,将给双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案情如火情,在详细了解当事人的请求后,武汉海事法院迅速采取行动,一边要求安徽某航运公司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其与案涉货物的法律关系,一边积极投入案情研判,以期高效妥善处理该案。在当事人提交初步证据后,武汉海事法院当即决定立案,并依法通知安徽某航运公司提供现金担保。19日,安徽某航运公司依通知提供了20余万元的现金担保,武汉海事法院当天作出民事裁定和海事强制令,并电话联系船方,了解船方诉求、船舶停泊具体方位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在此之前,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庭承办法官邓焱发已通过认真审阅案卷,捋清了纠纷经过和双方争议焦点,为该案的协调工作打下了牢固基础。
一切就绪,20日一大早,武汉海事法院一行4人赶到武汉王家屋锚地,通过交通艇登上承运船舶。承办法官现场办公,一面向船东送达文书、释法说理,一面协调安徽某航运公司主动向船东支付无争议的运费,对有争议的滞期费,双方可以另行协商或诉讼解决。因前期沟通顺畅,船东积极协助法官登船,并表示将支持法院工作,配合卸货。
日前,案涉运输的5000余吨货物已经在武汉沌口卸货完毕。一直以来,武汉海事法院始终坚持为民司法,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维护长江航运市场秩序、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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