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下午,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肖菊华一行11月9日到武汉海事法院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调研期间,肖菊华书记对我院近年来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服务长江大保护以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工作提出要求:武汉海事法院作为全国唯一管辖区域跨多个省市的海事法院,要坚决扛牢长江生态保护司法责任,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开展区域司法协作,推动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切实筑牢长江生态保护司法屏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助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力保障先行区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战略实施。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各项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提升办案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海事法院解决在院领导班子建设、改善执法办案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帮助海事法院理顺机制,充分发挥海事法院职能作用。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省政法委副书记魏月明陪同调研。游劝荣院长强调,肖菊华书记对武汉海事法院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对全省法院工作的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魏月明副书记指出,武汉海事法院作为在湖北设立的专门法院,具有特殊的地位、特殊的作用和特别的影响,对于目前制约海事法院发展的一些问题,省委政法委将按照肖菊华书记讲话精神,加强与省法院沟通配合,并通过进一步与省委组织部、编办协商研讨,细化落实支持政策。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肖菊华书记讲话精神,按照游劝荣院长、魏月明副书记具体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以高质量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长江大保护。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妥善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类案件,特别是涉及公益诉讼、与船舶有关的水资源污染等专属海事法院管辖案件,注重案件审理的社会效应,坚持“审理一案、教育一方”,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引导培养人民群众“全民环保”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环保普法宣传工作,办好“湿地公约”“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等重大有影响力的活动,持续推进与长江沿线省市相关部门环境资源审理司法协作机制建设,加快在长江干支流连接的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挂牌设立司法保护区。二是强化大局意识,以高标准履职助力湖北“先行区”建设。要准确把握“国内国际双循环”“内陆开放新沿海”“美好生活共同缔造”等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等新时代新时期重要战略部署,积极履行海事法院职责,更为广泛的发挥海事审判职能,在“一带一路”建设、水陆空多式联运经济发展等重要方面作出更多贡献,以“有为”争“有位”,主动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三是要强化创新意识,以高效率司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诉源治理的有效路径,建设多元解纷、便民利民诉讼服务机制。要加强巡回审理点建设,运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诉讼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创新,努力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让法院、法官离人民群众更近。要抓好清廉法院建设成果转换,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海事法院的清廉正气。四是要强化“铁军”意识,以高素质人才队伍引领审判工作现代化。不仅要严把“入口”,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将“懂法律、懂贸易、懂航运、懂外语”的高素质人才引进来,还要聚焦“选育管用”全链条,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约束与激励并行的理念,锻造一只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海事法院铁军。
武汉海事法院在家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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