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关于“通江有乐”轮所有权转移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2-04 13:18: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法院

    

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指定“通江有乐”轮拍卖委员会对“通江有乐”轮进行公开拍卖。驻马店市通江船务有限公司在本院竞买成交。2015年11月16日14时15分“通江有乐”轮拍卖委员会在武汉市长林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为该轮办理了移交手续。“通江有乐”轮的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买方驻马店市通江船务有限公司对该轮在移交前所负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该轮原所有人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原船舶所有人不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的,不影响船舶所有权的转让。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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