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执行 虽远必捉

  发布时间: 2019-12-10 17:01:16

“法官你好,我是徐某,‘浚鸿2011’轮现在珠海、江门这边作业,麻烦你们尽快来扣押”。

    

    2018年1月,申请执行人南通某公司因船舶修理合同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被执行人江苏某港航公司,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向其支付船舶修理费13.8万元。其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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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珠海海事局核实船舶准确位置


    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时已是11月11日上午十点。案情紧急,执行干警程寅和陈子文同志顾不上回家整理行李,迅速购票于当日下午直飞珠海。经与海事部门核实,该船舶实际在广州港作业。两位干警于次日乘早班火车赶往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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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乘坐冲锋舟拟登轮扣押涉案船舶


    赶到“浚鸿2011”轮作业海域附近时已是12日晚上八点。为了尽快扣押船舶,以防有变,三名执行干警不顾个人安危,坐着冲锋舟在港区摸黑航行了20多分钟,终于登上了“浚鸿2011”轮,对上述船舶进行了扣押。被执行人感概万千,没想到离了这么远、时间这么晚,船还是被法院扣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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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鸿2001”轮被成功扣押


    等待消息的申请执行人在了解船舶扣押过程后向执行干警表示深深的感谢和敬意,深感执行工作不易,深感法官工作不易。

    经过后期积极协调,被执行人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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