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省内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设立暨我院沿长江湖泊保护调研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 2020-09-29 14:50:59

  2020年9月23日,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分局签订《共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框架协议》,共同在纪南文旅区设立海事法院在湖北省首个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同时,我院正式启动沿长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调研活动,对长湖湿地保护现状进行了调研。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吴良志、纪南文旅区党工委副书记张云飞、荆州市长湖生态管理局、荆州市司法局纪南文旅区分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纪南文旅区分局负责人参加此次签约仪式。张副书记代表纪南文旅区党工委欢迎武汉海事法院一行到来,并表示此次双方协作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并建议双方以基地为平台,进一步配套建立环境司法修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保护区域管理机构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宣传工作制度,开展联合法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和展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建立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修复和环境资源审判研究平台,重点保护湿地生态环境。裴缜副院长代表吕小武院长,对纪南文旅区支持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山”理论十五周年,此次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基地有利于强化环境司法与行政职能衔接,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对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积极意义,他指出,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践行“两山”理论,立足本职,放眼全局,以此次基地的设立和共建为契机,着力打造示范性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共同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我院环资庭负责人吴良志介绍了我院近年来环资审判工作概况,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纪南文旅区分局等有关负责人介绍了长湖湿地保护、纪南文旅区及周边区域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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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设立后将秉承严格执法、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等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旨在通过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形式,积极构建双向互动机制,将其打造成融合巡回审判、科研实践、法治教育、环保宣传和生态修复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基地,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齐抓共治,协调联动,共同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构筑最严密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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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是宋末由古云梦泽变迁而成的长条状河间洼地大湖泊。位于荆州、荆门、潜江三市交界处。长湖湿地水域面积130平方公里左右,属于我省面积排名前几位大湖泊。湿地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特点显著。荆州文旅区实施的环长湖生态修复PPP项目全部投入完成达人民币30亿元,相关工程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较好地降低了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搭配种植耐水湿植物和挺水植物、沉水植物,能有效净化水质。2019年,纪南文旅区成功入选“践行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典范案例,是当年我国两个入选案例之一。

  2020年9月24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缜继续带领环资庭团队赴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调研工作,洪湖湿地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了洪湖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情况,双方对洪湖保护区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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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是我省最大的湖泊,也是中国第七大淡水湖。在长江中下游的湖泊湿地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洪湖湿地具有调洪蓄水、物种保护、水源供给、渔业养殖、旅游航运等多种功能。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96年,2000年被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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