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30日,第三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江苏省委政法委、全国11家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院业务庭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以及论文获奖作者参加会议。
王淑梅指出,今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海事法院四十周年。四十年来,全国海事审判三级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坚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有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服务保障海洋强国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中国已成为海事审判机构最齐全、受理海事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
王淑梅强调,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历经三十届的发展,已经成为海事审判理论研讨和实务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海事审判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海事审判工作和海事审判理论研究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牢海事审判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要聚焦中心任务,围绕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能动履职、构建完善符合海事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强基固本提升海事审判专业化能力等方面统筹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擦亮海事审判研究“金名片”。要完善支撑保障,统筹抓好日常办案与理论研究,拓宽调研成果转化渠道,坚持数字科技赋能,加强正向激励,营造海事审判理论研究的浓厚氛围。
会议公布了第三十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优秀论文评选结果。武汉海事法院调研论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调研报告》获三等奖,《船员年休假争议立法及举证问题浅析——以海事司法实务为视角》获优秀奖。
本届研讨会正值中国海事审判四十周年,会议特别组织开展了“海事审判四十周年有影响力的调研成果”评选活动。武汉海事法院申报的《“星链模式”构建长江沿线涉海事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机制》,武汉海事法院与上海海事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共同申报的《长三角海事司法合作机制》获评。
武汉海事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海事审判理论及实务研究,持续推出更多具有武汉海事法院特色的调研成果,不断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为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作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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