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继党的二十大之后,专门就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一次集中和系统论述,对我们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今天我们摘选了“海燕”青年读书会部分学员关于正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学习心得体会,一起来听听海院青年干警的心声吧。
海商庭 邓毅
(“海燕”青年读书会副会长)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平正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能否守好这道防线,是评价司法工作好坏的最重要标准。
作为法官,在向着 2035 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目标奋进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辛探索,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用70多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法治历程,也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的法治道路。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毫不懈怠、久久为功,才能推动我国的法治水平不断前进。二是坚持“四个自信”。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司法体系,积累了诸多优秀的司法实践经验。我们党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起即开始了大量法治建设实践,既立足国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又坚决摒弃其中的落后制度;既积极吸收西方先进法治成果,又不照抄照搬,进一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们在学习西方法律制度的同时,也要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等错误观点。当前,国际形势日益错综复杂,司法者更应保持清醒头脑,站稳立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前行。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作为司法者,应当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时刻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重庆法庭 吴文轩
(“海燕”青年读书会第五小组组员)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们历经了极其不平凡的十年,从脱贫攻坚到全面小康,从科研攻关到统筹发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胜利,为中国式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生逢伟大时代,我们要铭记来之不易的成就,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投入到新时代的“赶考”洪流中,忠实履行庄严的使命和神圣的职责,承担起推动公正司法、社会进步的责任。作为派出法庭的一名干警,我们直面群众,在日常的司法工作中,面对当事人的急难愁盼,要常到基层的“土壤”去问计寻策,多到一线的“熔炉”去锻打成钢,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良好心态,和“人生万事须自为”的追梦姿态不懈努力。蓝图绘就,使命在肩,我们已经扛起时代的“千钧担”。今后,我将一如既往,乘势而进,厚植情怀,实干笃行,竭尽所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宜昌法庭 余辉
(“海燕”青年读书会第六组组员)
青春本来应该是一部奋斗史。作为武汉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的青年干警,应该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到海事法院工作、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些“总开关”问题,积极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线,按照“公正、廉洁、为民”的职业操守,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乐于牺牲甘于奉献,争做长江海事司法事业的排头兵,永葆“主人翁”、“行动派”、“奋进者”姿态,将青春“小我”融入时代“大我”,激昂青春之志,奉献青春之力,谱写更加嘹亮的青春之歌,以青春之奋斗、本领、担当作答“时代问卷”,在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赢得更加伟大的胜利和荣光。
(“海燕”青年读书会第七组组员)
作为服务于长江海事司法事业的一份子,从务实的报告、热烈的讨论、深刻的建言中看到过去与未来交汇的同时,也思考与期待着为民尽责践初心的良策和实招。其实,司法为民如同绘工笔画,每一个细小处都要精雕细琢。精在对诉讼主体微小需求的准确捕捉,细在对多元解纷模式的巧妙安排,往往一个人性化的关怀和注意,就能反映司法为民的水平和温度。因此,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唯有因时而变,随事而制,主动在新情况、新问题中涵养海事司法能力和水平,一定能实现法治润人心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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