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法庭是海事法院的“神经末梢”,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充分发挥派出法庭前沿阵地优势,深化利民便民举措,通过开展江上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锚地,让矛盾纠纷“港内化解”,绘就海事司法好“枫”景。
案件详情
2025年9月13日,宜昌某船务公司与重庆某航运公司因过驳费用发生纠纷,因一直无法联系船主,宜昌某船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遂前往临江坪锚地登船寻找,导致船舶无法开航。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接到报案后,根据之前已与宜昌海事局、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等单位共建的长江水上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立即开展联动工作,联合宜昌海事局出警登船进行调查,开展普法宣传,并经由位于宜昌临江坪锚地的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董某同意通过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随后,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将案件处置情况通过共建平台转发给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 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立案后,迅速完成了送达及保全工作,并仔细研判案情,分析证据,确定调解方案。通过庭前大量沟通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建立了初步的互信。 2025年10月9日,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前往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江上巡回审判并组织调解。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帮助维持现场秩序,锚地工作人员及部分船员现场观摩了庭审。双方当事人对于过驳费用是否抵扣、律师费是否承担等问题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经过现场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分歧,就纠纷处理方案达成一致,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付款,并且同意在被告按期履行的前提下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该纠纷在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下,成功消除了非法留置船舶的隐患,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今后,武汉海事法院宜昌法庭将进一步完善与长江宜昌水上法律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联动机制,通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巡回审判,全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港区,延伸到船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当地,用实际行动打造武汉海事法院的江上“枫桥经验”,为服务支点建设,建设“水运上的湖北”提供更加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
©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海事法院 版权所有
如有转载或引用本站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6号 邮编:430040 鄂ICP备120101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