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法院扣押船舶 严惩不贷!

作者:陈楠 吴忠平   发布时间: 2023-03-10 17:17:39

2023年3月1日,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广东汕头港,在汕头海警局、汕头海事局、宁德海警局以及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的大力支持下,克服风高浪险重重障碍,将前期被案外人非法抢夺的本院在福鼎扣押的船舶“金海某号”轮押送至南澳海事码头。海警部门将涉嫌非法抢夺船舶的人员带离调查,下一步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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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带离涉案人员


 2月1日,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芦某林、刘某平、李某妹、蚌埠市某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在福建福鼎港扣押了涉案抵押物“金海某号”轮,并委托第三方看管公司对该轮实施看管。2月7日晚,案外人董某、赵某为首的多人对看船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后,将已扣押的“金海某号”轮强行驶离扣押地点。

公然抢夺法院扣押的船舶,性质恶劣,涉嫌犯罪,必须严惩!接到报警后,宁德海警局和本院高度重视,迅速对涉案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本院第一时间整理材料,并以犯罪嫌疑人董某、赵某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为由,及时向宁德海警局移送犯罪线索和相关协助函。同时,本院向看管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其切实承担看管责任,并迅速寻找“金海某号”轮的踪迹。

2月28日,本院接到举报,称“金海某号”轮出现在广东汕头海域,当即派出执行干警,赶赴发现地,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依法控制了船舶和相关人员。目前,涉案相关的刑事程序正在推进中,以案外人董某、赵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权威和司法约束力,必须得到有效的执行。本院在此正告相关人员,切莫以身试法,须知法网恢恢,对于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法律必将一追到底,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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