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专刊】疫情阻断开庭路 网上庭审不延误 ---武汉海院网上开庭审理一起水运纠纷案

  发布时间: 2020-04-08 1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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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鲁法官正在进行网上开庭

2020年4月7日,武汉海事法院海商庭通过网络审理了一起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这是武汉海事法院首次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开庭,庭审过程中画图稳定、语音清晰,较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019年9月2日,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因其承保的豆粕在被告安庆东泰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湘株洲货1565”轮承运期间遭受干霉和湿损,故以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货物损失。武汉海事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在穷尽各种送达方式后以公告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并定于2020年4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由于武汉因疫情封城,而原告聘请的律师在上海,无法到武汉参加庭审。为保证案件如期审理,合议庭征求原告方意见,决定进行网络庭审。


为了确保我院首次网络庭审工作的顺利实施,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高度重视,在庭审前认真听取审判、审管和信息部门的汇报并做出指示,要求网上开庭工作要做到三点,即:当事人无异议、技术保障有力、网上同步直播。庭审开始前,合议庭完成了证据材料电子档的上传,在得到位于上海的原告委托代理人的网络视频确认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进行了核实到庭人员的身份等庭前准备工作,于上午9:00开始了正式审理。在法庭调查阶段,原告代理人通过网络视频向法庭出示了证据原件,合议庭要求原告在庭审结束后7日内将全部证据材料原件邮寄至武汉海事法院,以供合议庭核实。合议庭就货损发生的原因、损失构成和计算方式等事实问题向当事人提问,当事人一一作答并通过网络庭审系统向合议庭提交了辩论意见电子档。最后,当事人通过网络庭审系统查阅了庭审笔录并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整个网络庭审过程仅用时30分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 “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指示精神和应对当前疫情状况,武汉海事法院吕小武院长适时提出以“信息化的最大化”来应对疫情期间法院工作的想法,具体表现为“两化两保”的应对工作思路:“两化”即审、调、访远程化和立、审、执网络化;“两保”即保障诉讼当事人及法院干警的健康、保障庭审不停、维权不止。本次网上庭审的成功实施,是落实吕小武院长提出的“信息化最大化”工作思路的具体措施。吕院长指出,下一步我院将加大力度推进以网上开庭为代表的法院信息化工作,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的最大化,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确保诉讼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身体健康,保障法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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