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工作领域进一步落到实处,更高效更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5年5月,武汉海事法院出台《关于优化执行局和派出法庭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通过“执行局+法庭”双轨运行、“办案+办事”双轮驱动,形成执行局“主攻疑难复杂”、派出法庭“主战简易紧急”的工作体系。《细则》实施五个月以来,相关工作成效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工作怎么干?围绕上述问题,10月9日上午,武汉海事法院召开主题为“审判与执行的对话:努力跑出执行工作加速度”的座谈会,院执行局和重庆、宜昌、芜湖三个派出法庭负责人及代表参加。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群星出席座谈会,参与讨论并讲话。
会议对前期执行联动工作情况进行了小结,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通报。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对武汉海事法院《双轨运行 双轮驱动 助推执行质效提升》工作简报的批示精神,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仔细领会批示背后的深刻内涵,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大局观,坚决推动“双轨运行、双轮驱动”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更新迭代,走深走实,促进全院执行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会议认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双轨运行、双轮驱动”的工作模式符合审判执行工作规律,契合海事法院工作实际,既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又有利于锻炼审判执行队伍,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小切口改革举措,要认真执行并不断完善。在对话讨论中,大家就加强信息沟通、业务交流指导、案件合理分配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需遵循当事人申请、便利执行等原则,要通过小切口改革引导法官优化思维方式,提升系统思维的能力”“要进一步明确执行局与派出法庭的职责定位和分工”“派出法庭要强化源头治理,在审判阶段即着力‘一次性解决纠纷’,引导当事人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尽可能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要不折不扣、及时高效地完成执行局委托办理的各项执行事项;要严格内部监督,庭长要切实担责,确保审执分离原则不变,防范风险,保护干部”“执行局要强化统筹指导,负责全院执行工作的报表统计、数据分析与业务指导,确保指导到位;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加强与派出法庭人员的高效沟通和联络,形成工作合力;要担当攻坚主力,在指导派出法庭的同时,仍需作为大案要案执行的主力军”……
经过讨论,大家统一了认识,坚定了信心,纷纷表示,要将 “提升核心指标,兑现当事人权益” 确立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握执行规律,立足海事司法实际,通过切实有效的联动与改革,提升工作质效,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要将会议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奋力开创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恒明主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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