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新堤综合码头1#和2#泊位码头泊位水工建筑
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22年2月14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第二次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27/20),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洪湖市新堤综合码头1#和2#泊位码头泊位水工建筑,该水工建筑包括码头平台工程和引桥工程,停靠3000t级货船(兼顾1艘3000DWT江海轮)件杂泊位2个。其中件杂货泊位采用直立式高桩梁扳码头,码头平台长220米,宽28米,平台排架间距为8米,共27跨,28榀排架;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每榀排架采用5根Φ900mm(δ16mm)钢管桩及2根Φ1200mm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由横梁、纵梁、轨道梁、预制叠合板、现浇面层及磨耗层组成。引桥共2座,单座桥长47.25米,上部为简支预应力空心板,下部为墩柱式,基础为钻孔灌注桩。抛石护桩总长320米。3~4号散货泊位完成29根桩基和立柱浇筑。工程项目位于洪湖市乌林镇叶家洲村附近,长江中游新堤水道出口和石头关水道进口段左岸,通过长江水道,下行198km到达武汉港,上溯299km抵达荆州港。
起拍价:6612万元,保证金:1300万元,增价幅度:30万元的整数倍。
特别说明:
1、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港航管理部门、海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本标的物涉及的限购、过户、行政审批等相关事宜,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评估结果不含码头平台上2台港口起重机及其配件设施、2层管理用房、供电设施和码头照明设施。
4、本次评估资产申报价值未经审计,港口码头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由竞买人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竞价前有意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
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电话咨询(027-68857509)。看样时间定于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3日请有意竞买者与现场看样人(电话:18907207144 )联系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五、标的物现状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该码头未办理岸线使用权等相关手续,买受人拍下标的后自行办理与码头相关的一切手续。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
八、支付方式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海事法院,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开户联行号:302521038169;银行转账附言栏请务必备注“2021执恢74号尾款”字),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程建华持有的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6.4999%股权
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22年2月24日10时起至2022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27/2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程建华持有的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6.4999%股权。
评估价:人民币26666.42万元,起拍价21350万元,保证金数额为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方式
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电话咨询(027-68857509),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062287921。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现状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醒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更等相关政策,股权变更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股权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另行拨付,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院申请退还相关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2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支付方式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海事法院,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开户联行号:302521038169;银行转账附言栏请务必备注“2021执40号尾款”字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网技术支持电话:400-822-2870
本院地址:武汉市金银湖路16号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局
供稿:执行局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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