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抓长江大保护 联动司法治采砂
——武汉海事法院积极探索处理刑事裁判涉船舶委托执行案

作者:陈楠   发布时间: 2022-04-11 16: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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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干警登轮扣押运砂船舶


2021年初以来,国家部署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长江流域10省(市)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行动取得了重大进展,长江流域规模化的非法采砂活动也明显减少,但随之而来的,是对大量采砂、运砂船舶的处置问题。

由于地方法院在处置船舶方面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同时国内有关刑事裁判涉船舶执行领域的立法还不完善,相关船舶的处置工作有所滞后。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沿江各地方法院在涉非法采砂类案件中尚未处置的船舶多达400余艘。以上船舶处置工作的不畅,必然将会带来社会资源的浪费、案件矛盾的积压,不仅不利于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震慑,同时还影响了我国长江大保护工作的整体部署。

作为管辖范围横跨长江流域“五省一市”的专门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主动作为,服务大局,面对新的使命和挑战,积极对刑事裁判涉船舶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拟定《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局关于生效刑事审判涉船舶处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指导、规范刑事审判涉船舶处置执行行为。自去年成功拍卖了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处置的两艘采砂船后,近日,武汉海事法院又陆续接受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等地方法院的委托,目前,9艘非法采砂案船舶的评估、拍卖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当中。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长江流域的专门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依法受理地方法院委托刑事裁判涉船舶执行案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应有之义。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积极作为,进一步完善生效刑事审判涉船舶处置案件的相关规范及工作机制,为保护长江母亲河提供海事司法智慧,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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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行局

供图:执行局

编辑:罗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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