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协,该干嘛干嘛去

作者:王博   发布时间: 2015-08-14 1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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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子,广州的知名检察官杨斌女士辞职了,据说辞职原因是想过更加随性的生活,但生活很快让她见识了任性的一面,在她办理实习律师证时,广州律协非得让她开张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一向行事高调的杨检二话没说,一纸诉状将广州律协告上法庭。

杨斌的不按常理出牌,瞬间点爆了法律界的公圈、私圈、朋友圈,让平日里敢怒不敢言的律师们出了一口恶气。小伙伴们也都纷纷搬来沙发、板凳和板砖,兴致勃勃地围观起来并准备视情况拍砖。看热闹的不怕事大,实在是有趣的很。

与杨斌的高调形成鲜明对比,广州律协一直没说话,为啥?因为实在是没啥子好说的。李总理批评的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证明,估计也就是这一类。现在,广州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这起案件。但是,在我看来,多半会达成和解以撤诉收场。看热闹的小伙伴们还是赶紧撤了吧。

广州律协正犯病头痛的时候,北京律协正气定神闲地做着一件事---给开庭律师们穿上衣服。2015731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在试点法院推行律师参加法庭开庭审理统一着装的通知》,要求律师们自81日起,开庭时必须穿上律师袍开庭,否则将予以训诫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从法官的个人角度来说,我更希望律师穿着律师袍开庭,除了看起来比较顺眼的原因之外,更能体现诉讼各方对法庭的尊重。但是,从我十几年的审判经历来看,还没有一个律师在我开庭时穿过律师袍。

不知道北京律协是否通知北京法院把律师更衣室都建好了没,否则当律师问更衣室在哪儿时,法官只能告诉:往前左转有洗手间。so,我建议北京律协这个给律师穿衣服的规定,最好在法院都建好律师更衣室后再执行。洗手间地上滑,万一摔坏了算谁的?
相隔时间不远,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当地公检法等13个部门弄出来了一个《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最吸睛之处在于法官不采纳律师意见必须说明理由。山东人实在,在体制内做到这一点不容易,相信在酱缸里泡过的亲们都有体会。虽说这件文件是以山东省司法厅的名义牵起搞的,相信山东律协应该为这个文件的出台操碎了心

不用说,这个文件得到了业界同仁的一致好评,山东司法厅、律协也在全国出了风头,还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被领导称赞其在全国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我想,他们感谢的话应该是这样说的:我们只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事,党和人民就给了我们这么高的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
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律师一经注册就会成为当然的当地律协会员和全国律协会员,与这一权利绑定在一起的是律师年检费。河南的有个叫李苏滨的律师不信邪,他状告洛阳市司法局和律协收取律师注册费违法,结果胜诉,把全国律协和全国律师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这个标志性判决作出之后不到一个月,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贾午光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司法行政机关所收取的律师年检注册费已经取消,顿时引起了全国各地律师的一片喝彩,但愿李律师还好!

可到了第二年春天,律师们就失望地发现,其实年检注册费并没有真正取消,而是换汤不换药变成了律协的会费,只是数额较此前略有减少。不得不说,律协里面是人才济济的。

律协之所以不愿放手的真正原因还在于对律师的管控手段上。随着中国律师来的发展,从事以制约公权力为核心的维权诉讼公益诉讼影响性诉讼的律师越来越多,有的借助互联网炒作案件、干扰司法也是有的,还生出一个名词曰死磕,这也引起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的高度关注。越是在这种情况下,律协越是不敢放开悬在在每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头上的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果没有年检制度,该如何让律师们乖呢?

事实上,律师的日常工作中已经存在着许多监管制度,律协除了可以接受各种针对律师违规行为的投诉,还可以根据《律师法》对相关律师进行处罚。另外,律师事务所要依法纳税,律师办案时也要受公、检、法等国家机关的监督。但这一切终究没有律师年检制度来得方便,管得轻松。

按照律协的章程和国际通行做法,律协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协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应放在这一点上。当下,中国正处在司法改革的风口浪尖上,作为半官半民的律协身份特殊,风险与机遇并存。也许,有很多体制上的藩篱和桎梏,前行的路上充满着未知和荆棘,但你绝不能因此而停止探索的脚步。在你的身上承载着25万余名律师殷切的希望,在他们的眼里,你就是他们的家人。如果愿意,你还可以为他们做得更多!

律协,希望你勿忘初衷,该干嘛干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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