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关于“三洋2号”轮第二次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16 16:42:08

武 汉 海 事 法 院

公   告

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17年12月5日10时起至2017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7/2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第二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三洋2号”轮:曾用名:“三洋集2号”;船籍港:扬州;船型:多用途船(集装箱/杂货船);建造船厂:江都市三江船业有限公司;总长:75 m;型宽:13 m;型深:5.3 m;总吨:2209;净吨:1237;主机数量:2台;主机功率:706 KW;现停泊于南通通常汽渡码头

起拍价:150万元,保证金:23万元,增价幅度:7500元的倍数。(详见拍卖须知)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院依法成立拍卖委员会,并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电话咨询(027-68857565)。看样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请有意竞买者与现场看样人(电话:13615217389)联系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轮船舶证书资料本院未予以查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

五、支付方式: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海事法院,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等文书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兑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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