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生态环境法典  深化海事府院联动
——第四次长江海事司法与海事行政座谈会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第二次例会在汉召开

作者:吴文轩   发布时间: 2026-09-28 16:08:3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9月18日,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主办的第四次长江海事司法与海事行政座谈会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第二次例会在武汉召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海事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海事法院等成员单位参会。会议紧扣“践行生态环境法典,深化海事府院联动,共筑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屏障”主题,围绕环境法典实施落地、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船舶污染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交流研讨,系统梳理协同护江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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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他指出,自上次会议以来,武汉海事法院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立足海事审判职能,持续深化与各海事行政单位协同联动,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抓实环资主责主业,锚定“三区一高地”建设目标,办好环资、行政精品案件;二是持续拓展流域司法协作,联合共建鄱阳湖、朝天门、城陵矶、三峡坝区等生态司法保护修复地;三是深化司法执法双向互动,通过旁听庭审、专题授课、党建联学联做等,推动司法保护由个案办理向流域系统治理拓展。

李革胜强调,长江生态具有整体性,水污染具有流动性,生态保护绝非单一部门可以独立完成。针对下一步工作,他提出四项举措:一是深化生态环境法典适用落地,健全司法执法衔接适配制度,建立常态化会商研讨机制、协同证据认定、损害鉴定评估、生态修复实操标准,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尺度衔接统一;二是用好修复地平台载体,联合巡查、联合修复、联合普法,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开展巡回审判与法治宣讲,释放司法保护倡议书效能,强化源头预防;三是夯实审判专业化保障,深化跨部门业务互训、党建联学联做,围绕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替代性生态修复开展专项调研;四是做实府院联动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围绕协同成员动态管理、信息互通共享、生态修复地共建、源头司法预防倡议、非诉强制执行协同、联席会议轮值运行等方面予以细化。 

会议还就如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开展研讨并达成共识,各与会单位从多个维度建言献策,提出一系列具有创见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自2023年武汉海事法院首次组织召开海事司法与海事行政座谈会以来,长江府院联动机制从探索、签约到运行,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新起点,和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起,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打通司法执法协同堵点,不断完善长江流域一体化法治保护格局,共同守护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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