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半如春暖,疏花满地开。新年伊始,来自江苏镇江的被执行人某码头储运公司代表、来自泰州的案外人祝庄船厂的工人代表以及来自安徽省濉溪县的申请执行人张某因三件不同的执行案件,不辞辛苦,先后专程赶到武汉海事法院,向执行局的干警们送来锦旗。三面鲜艳的锦旗,饱含着人民群众的感谢之情,如同冬日里的暖阳,让干警们感受到执行艰辛路上的幸福;同时又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望,如同大海里的灯塔,指引着执行干警们沿着公平正义的大道奋进前行!
01
助企远航 大局担当之旗
“助企纾困解难司法为民,优化营商环境善意执行。”一句沉甸甸的赠语背后,是执行法官讲大局敢担当,助力民营企业渡过难关,扬帆启航的执行故事。
2017年,镇江某码头储运公司因拖欠某港航公司码头建造款及履约保证金5600余万元,被诉至武汉海事法院,并最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标的额达7000余万元。执行法官对孟家港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除了还未开港的在建码头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强烈要求对涉案码头进行拍卖。
涉案码头及配套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重点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80亿元,投产后将是华东地区陆域面积最大的大宗散货交易加工物流港。被执行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前期投资该项目建设已达25.5亿元,因码头没有如期开港,导致公司还款能力有限。一旦启动拍卖程序,将会形成连锁反应,项目何时竣工无法保证,公司也将面临破产倒闭的危机。执行法官综合案情,牢固树立大局观念,顶住各方压力,多次到码头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前往交通部、镇江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听取意见,积极组织当事人多轮协商、谈判,期间遭到了不解、怀疑甚至是质问,但执行法官保住码头、保住企业的决心从未动摇。历经种种波折和反复,执行法官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清除了被执行人融资补血的障碍,也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刘法官,如果不是您当初顶住了压力,我们的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开港。”来汉的公司代表朱先生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和激动,“我们的最后一期尾款1200余万元已经全部还清,案子全部了结。码头在去年11月份已经开港回款,并被国务院列入“十四五”重点工程,后期发展潜力巨大。感谢刘法官,感谢武汉海事法院!”
02
以人为本 善意文明之旗
“感谢武汉海事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让我们四个家庭都有了希望!”1月5日,“太顺1988”轮人身伤亡赔偿纠纷案件的一名遗属代表向执行法官送来诚挚的感谢。
本案缘起于一场死亡4人的水上事故。两名工人受邀前往“太顺1988”轮进行维修,在乘坐小艇返程过程中发生沉没事故。两名工人及同行的“太顺1988”轮两名船员均失踪,后被宣告死亡。四人都是家中的顶梁柱,卒后,各自家庭陷入了困境,有的留下头发斑白的父母,有的留下患有先天疾病急需救治的遗腹子,有的子女刚成年就失去了依仗。经过诉讼,四个家庭的10名船员遗属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达400余万元。本院执行干警千里奔袭,成功在东海水域将躲避执行的涉案船舶扣押。
“太顺1988”轮被法院依法拍卖后,得款572万元。因该轮前期已抵押给银行,拍卖价款无法满足全部债权,船员遗属和银行之间就受偿顺序及金额发生争议。在多次主持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从人文关怀及社会公平角度出发,认为应对弱势群体给予足够的关怀,优先保护其基本的生存权益,这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也是以人为本、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的体现。在先行支付部分赔偿款项以解几个家庭燃眉之急的情况下,承办法官作出10名遗属优先抵押权人受偿的分配方案。抵押权人不服,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后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支持武汉海事法院执行分配方案。最终四个困难家庭各自受偿100余万元,人民群众的生命权益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救济。
03
巧解“薪”愁 能动作为之旗
“船开走了,我们的工资怎么办?”“工资不发,船就不能走!”面对着几十名造船工人一张张焦急的面孔和责难,执行法官硬干加巧干,破解了难题,几方皆大欢喜。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某农商行与被执行人怀远某航运公司、张某等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中,武汉海事法院于2023年11月下旬拍卖了航运公司名下的四艘船舶,价款达1100余万元。案外人祝庄船厂作为上述船舶的建造方,一直未收到定造人支付的造船款,以至于几十号工人184万元的工资将近四年未结算。因担心钱船两空,几十名工人强行登船阻却买家拖船,买家焦急万分,做好了撤拍的准备。为了消除症结,避免损失扩大,执行法官立即赶往泰州与船厂负责人和工人代表展开沟通。
协调工作并不顺利。“可以先交船,后期依法保全,提起诉讼主张工资”“先预支部分工资,后期再依法起诉”,执行法官提出多个解决方案希望工人配合法院的交付工作。“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工人们的耐心前期早已消耗殆尽,坚持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执行法官一头扎进船厂做工作。一天,两天,三天.....执行法官一边耐心细致的向工人释法明理,一边全盘考虑,谋划解决方案。
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经过长达四天的沟通协调,执行法官终于促成船厂、工人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由船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包括工资在内的造船款,同时由申请人先行垫付184万元的工资,并由船厂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代收代付,确保每位工人收到真金白银,安“薪”过年。
“排忧解难胜似亲人,高效执行化解纠纷。”工人们的认可,就是对干警们最大的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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