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关于“南海强亮”轮、“南海俊明”轮第一次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13 15:58:53

武 汉 海 事 法 院

公   告

武汉海事法院定于2017年12月14日10时至2017年12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7/20)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海强亮”轮:船籍港:驻马店;船型:干货船;完工时间:2010年12月8日。航区:A级;总长:79.6 m;型宽:13.6 m;型深:4.7 m;总吨:1572;净吨:880 ;空载排水量:608.653 t;满载排水量:3528.653t;主机数量:2台;主机功率:2*300 KW; 船舶停泊地:驻马店地方海事局。

“南海强亮”轮起拍价:300万元,保证金:45万元,增价幅度:1.5万元的倍数。(详见拍卖须知)

“南海俊明”轮:船籍港:驻马店;船型:散货船;完工时间:2005年9月12日。航区:A级;总长:84.9 m;型宽:14 m;型深:4.7 m;总吨:1839;净吨:1029;空载排水量:733.9 t;满载排水量:3996.9 t;主机数量:2台;主机功率:2*353 KW; 船舶停泊地:驻马店地方海事局。

“南海俊明”轮起拍价:13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6700元的倍数。(详见拍卖须知)

二、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本院依法成立拍卖委员会,并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拍卖竞价前有意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电话咨询(027-68857565)。看样时间定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请有意竞买者与现场看样人(电话:17771287386)联系前往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该轮船舶证书资料本院未予以查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支付方式: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海事法院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武汉海事法院;账号:738161018310000113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分行江汉路支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债权登记:与该轮有关的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从本次拍卖价款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联系电话:027-68857855

与该拍卖案件相关的当事人、优先权人无法通知的,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请以上人员向本院登记相关权利。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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