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拍卖,光棍节里见成效

  发布时间: 2019-12-03 16: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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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随着竞买人最后一次出价,武汉海事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一艘外籍海轮洛德(Lord)”轮。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外拍卖案件,申请执行人希腊共和国比雷埃夫斯银行与被执行人蒙纳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船舶抵押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付款义务,被法院裁定强制拍卖被执行人所属的船只。由于该案标的大,涉外影响面广、涉案双方矛盾激烈、竞买程序复杂,如若流拍,不仅影响结案,也影响民生。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中,航运经济暂时出现下滑态势,各类经济纠纷增多,拍卖案件不断上升,拍卖难度加大。为了提高拍卖成交率,武汉海事法院不断探索实践新方法、总结经验,较好地促进执行工作的落实。

一是严把鉴定评估关。船舶作为特殊标的,法律规定,在价值评估前必须进行船舶技术勘验。因此,法院在下发委托时,要求鉴定评估机构做到“三个必须”,即技术鉴定机构和价值评估机构必须同时到达现场;对船舶设备及附属部件必须逐项过目登记;工作状况必须有第三方签名认同。

二是加大对标的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一切条件,广泛宣传,使每一个竞买人了解船舶的性能、状况以及停泊点,增加竞买信心。同时,要求司法辅助人员以及拍卖辅助机构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接受竞买人的咨询,24小时为民服务。

三是灵活安排拍卖节点。除按正常流程组织拍卖外,我院还根据当前社会网购热点(“双十一”),充分与拍卖平台交流沟通,配合平台活动,将一些标的大、难度大、纠纷大的船舶有意识地安排在网购热点时期进行,比如双十一的全球狂欢节、双十二的大众购物节等。除此之外,我院还提出了“力争年初开门红”、“敲响年尾最后一锤”的口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谨慎确定起拍价。法律对标的起拍价有明确规定,船舶作为特殊标的,区别于普通标的,底价由拍卖委员会确定,确定起拍价也是影响拍卖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底价定高了,流拍的风险就大,定低了,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我们坚持做到以价值评估报告为依据,广泛征求鉴定、评估机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市场行情,再视船舶本身的性能、状况等作出与当下市场相对吻合的起拍价,确保了船舶的成交。截至目前,我院船舶拍卖成交率达到了95%,多次出现溢价。“双十一”拍卖成交总额在全国法院排行榜中位列前五,凸显了良好的拍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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