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法院关于“中伟09”轮变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06 15:37:53

武 汉 海 事 法 院

公   告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张祥、沈清、江苏中伟运输有限公司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依法作出(2015)武海法商字第00841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对“中伟09”轮进行公开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17年10月10日10时止。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

二、变卖标的:“中伟09”轮。船舶停泊地:天津港;船籍港:泰州;船型:自卸砂船;航区:B级;总长:84.8m;船宽:13.80 m;型深:3.5 m;主机数量:2台;总功率:2*397kW;总吨:1832;净吨:1025;空载排水量:626.400吨;满载排水量:2716.400吨。船舶所有人:姜堰市中伟运输有限公司。建造完工日期:2009年10月22日。

三、变卖方式:本院依法成立拍卖船舶委员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变卖,由竞买人登陆武汉航运交易所(网址:http://www.whse.net.cn)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出价竞买。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开拍前通过武汉航运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规则:本次变卖以增价变卖方式进行。变卖价:9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4000元的倍数。(详见该轮变卖须知)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9月6日起至2017年10月9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看样):18679263137

咨询电话(网拍): 027-65771559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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