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商法学会2017年年会在武汉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17-05-04 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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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2日至13日,长江海商法学会2017年年会暨长江水环境保护法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武汉成功举办。

  12日晚,长江海商法学会召开五届四次理事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出席了会议,并宣读了中国法学会关于同意长江海商法学会更换会长的批复。根据学会章程,经中国法学会和湖北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理事大会全票通过改选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小武兼任学会会长,吸收新会员66名(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审议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13日上午,长江海商法学会召开2017年年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代表中国法学会对长江海商法学会在本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希望长江海商法学会继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国内知名海商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和高级实务人才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要求长江海商法学会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围绕国家战略中心任务谋划长江海商法学会各项工作,主动贴近长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体现自身的价值。相信长江海商法学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一定能以这次大会为新的起点,团结和带领长江沿线法学、法律工作者,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在服务长江海事法治建设、促进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万学斌对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长江海商法学会立足于长江经济带国家发展战略,依托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实践,密切联系长江航运发展实际,始终站在长江海商事理论研究前沿,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近年来,湖北省法学会与长江海商法学会密切配合支持,深化务实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湖北省法学会与长江海商法学会将进一步强化合作、共谋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出席会议,王淑梅副庭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武汉海事法院近年来海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保护长江生态发展、化解社会矛盾、学术调研等方面取得成绩给予肯定,对长江海商法学会与武汉海事法院的交流合作发展,服务新形势、新挑战下的长江海商事审判工作和“长江经济带”的重大战略部署寄予了殷切的希望。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出席会议并致辞,对武汉海事法院和长江海商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此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肯定此次会议是将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国家战略贯彻到海事司法实践的一个有力举措,是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的具体落实。希望武汉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关于“建设有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的领导支持,投入更大人力物力,支持、推动学会跨越发展,做实做强长江海商法学会,进一步发挥长江海商法学会资源优势,服务长江流域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长江海商法学会会长吕小武表示,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加强海事审判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武汉海事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十家海事法院中唯一的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后迅速制定并通过了《武汉海事法院关于推进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成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上级法院正式确定由武汉海事法院负责其管辖的湖北省内长江、长江支流水域水污染损害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武汉海事法院还与长江海商法学会联合组织撰写了《充分发挥海商海事审判职能,服务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调研成果,通过省法学会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服务领导决策;先后组织专班开展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发布的课题研究,先后提交了《环境侵权受害者权益司法保护研究》和《严格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等报告。下一步,武汉海事法院将继续抓好长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建设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等重点任务,为把长江经济带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武汉海事法院一贯高度重视长江海商法学会工作,院党组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决定积极争取中国法学会的领导支持,投入更大人力物力,支持、推动学会跨越发展。

  吕小武同志表示,长江海商法学会在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下,在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等学会领导亲切关心下,在湖北省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将紧紧团结、依靠广大会员,奋勇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将学会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独具特色的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社团。吕小武同志对长江海商法学会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建议和要求:一是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切实服务工作大局。长江海商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要及时掌握长江经济带、中三角经济圈、中部崛起、长江航运中心建设等重要战略的最新动态,选准参与角度,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争取更多的成果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应用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普法等各项实践中。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多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以有为促有位、以有位谋有为,以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二是紧密结合长江航运发展实际,重点研究解决现实问题。法学会作为学术团体,要对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课题进行深入地探索,但决不能脱离现实搞成“书斋式”的研究,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学会工作必须立足长江、研究法治、服务航运,切实以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着力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和对策研究,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增强武汉海事法院和长江海商法学会在海事立法和司法解释方面的话语权,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疑难杂症”,为立法和司法决策服务。三是紧密结合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建设,努力建设具有影响力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实现学会跨越式发展。长江海商法学会吸引一批、汇聚一批审判实务专家和海商法研究人才,切实把会员组织起来,把工作活跃起来,不断丰富学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大力提高学会刊物的质量。建立法律实务专家与高校学者之间相互交流任职和开展教学科研合作的机制平台,在武汉地区培养一批海事海商研究领域的卓越法律人才。

  会上,华中港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梁立旭、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邱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部长、学科办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高利红、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廉政监督员毕东升分别在各自领域、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作了主题演讲。演讲者妙语连珠,与会代表仔细聆听、认真记录,演讲过程精彩纷呈、贴近实际,掌声不断。

  13日下午,长江海商法学会受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委托,由吕小武同志主持召开“发挥海事审判司法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廉政监督员毕东升、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长江航运公安局副局长薛红以及来自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武汉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南通分局、上海海事大学、湖北省律师协会、北海、大连、海口海事法院、华中港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武汉航运交易所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并围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长江经济带生态坏境的非法采砂、黑码头以及推动海事刑事审判、实现海事审判“三审合一”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促进了认识上的共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同日下午,论文作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分组讨论,与会嘉宾进行点评,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侯振坤主持会议闭幕式,对中国海洋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梅宏等获奖论文作者发放荣誉证书,侯振坤副会长、秘书长指出此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是各级领导大力支持和全体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长江海商法学会将以此次会议的成功举行为契机,紧紧团结和依靠广大会员代表,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攻坚克难,为长江海商法律事业的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中国法学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法学会、长江行政管理机关、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会员单位100余人参加了上述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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